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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档案馆网站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档案馆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规范,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档案馆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档案馆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档案馆负责,档案馆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三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四条  档案馆是档案馆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五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档案动态、业务指导、档案资源、学校要闻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七条  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八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定期消除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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