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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查制度

 

一、为加强对档案数据上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在互联网上泄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严禁涉密档案数据上互联网。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上网档案数据必须坚持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档案数据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三、不允许将涉密数据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

四、在网页上发布档案数据要严格按照审查审批程序执行。本单位范围内的业务知识、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等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数据在经归档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档案馆审核认定,可以发布;本系统上级文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属于纯业务资料型的档案数据,经归档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发布。

五、对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批表

 

 

湖州师范学院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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