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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各单位档案归档范围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工作管理,推进档案工作制度化,结合今年学校开展的“管理提升年”活动,档案馆对现有学校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目前一些制度已滞后于学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必须进行修订,比如学校机构调整和增设后,职能部门的职责发生变化,立卷部门的归档范围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现向各单位开展档案归档范围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归档范围的确定原则: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并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各单位在《湖州师范学院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湖师院办发[2009]39号)文件基础上,参照其他兄弟高校档案归档范围(档案馆转发),重点结合本单位“责任清单”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单位的归档范围提出修改意见。

2、修改意见填写说明:直接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原稿表格中修改,可对原档案归档目录条目进行修改,可删减已不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档案目录条目,可提出新增的归档目录条目。同时,在所有档案目录后,明确是否能同时上交电子版。

3、意见回复:请各单位综合办主任牵头,会同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归档材料形成人员,共同商定本单位的档案归档范围修改意见。各单位的初步意见经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审定后,于2019年1月8日前反馈给档案馆,联系人:曾老师,2321101,660411,邮箱地址:dag@zjhu.edu.cn

 

附:修改意见表格样表。

 

 

档案馆

2018年12月25日

 

 

 

样表:***部门归档目录清单

行政综合(分类号XZ11)

序 号

归  档  内  容

保管期限

是否同时上交

1

上级针对本部门的重要通知、规定和本部门发文

长期



第1条修改后的条目

/


2

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永久



第2条修改后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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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部门重要会议记录、请示、批复、规章制度、简报等、

长期



第3条修改后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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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增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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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新增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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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增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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