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档案馆获评“省级优秀档案室”
浙江省档案局前期下发《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结果通知书》(编号:2024-湖州-Y1003),我校档案馆获评浙江省“省级优秀档案室”。
2022年,浙江省档案局印发《浙江省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办法》(浙档发〔2022〕10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浙江省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我校档案馆于2024年11月下旬接受档案室业务建设省级现场考核评价,专家组对学校档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在体制机制、设施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均已达到评价标准相应要求。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依法管档治档能力水平。近几年我校档案馆先后获评“浙江省高校示范数字档案室”“湖州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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