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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顺利完成今年省、市级档案年度检查工作,档案馆决定从3月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本次归档的范围:各单位在2016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16年5月版)。

二、归档时间

学校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自2017年3月开始至2017年6月结束。各部门、二级学院归档的具体时间见附件。

三、归档要求

1.进一步规范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均为立卷单位,各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为该单位的检查人,兼职档案员为本单位的立卷人。各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应相互配合,在工作事项办理完毕后,应主动将形成的文件材料送兼职档案员保管。兼职档案员平时应该注意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认真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

2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责任义务。学校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等。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档案立卷工作,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组卷,草拟案卷标题,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审卷合格后,再由兼职档案员负责编制页号,填写卷内备考表,最后移交档案馆。

3进一步提高档案归档质量。各部门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齐全,要保持其原始性(原件)。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转发文件与原件、请示与批复均应收齐一并归档。各单位形成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用纸、用笔要符合规范要求,纸张大小一般采用A4纸,书写要用碳素墨水或激光打印,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彩笔。

4. 凡与原归档要求不一致,均依据相关部门最新通知和文件精神执行。

四、归档手续

各部门、二级学院的兼职档案员在对本单位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时,要经档案馆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归档时请一并移交本单位案卷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存系教学类档案,请按时上报年度归档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档案实体。

(已调整的机构按2016年原部门、原学院归档;相关表格可从档案馆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档 案 馆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各部门归档时间安排表

部  门

归档时间

部  门

归档时间

党委、校长办公室

612-14

组织部、统战部

615-16

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

36-7

纪委办、监察审计处

38-10

人事处、退休教工管理处

313-14

教务处、教师教育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15-17

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320-21

人文社科处

322-24

学科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327-28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329-31

对外联络与发展处、港澳台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

43-5

外事处、国际学院

46-7

计划财务处

410-11

招生就业处

412-14

学工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417-18

保卫处

419-21

校园建设处

424-25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426-28

继续教育学院

54-5

工会

58-9

团委

510-12

图书馆、档案馆

515-17

学报编辑部

518-19

湖州发展研究院

522-23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

524-26

农村发展研究院

529-31

高等教育研究所

61-5

后勤服务总公司

66-9

 

 

二、各二级学院归档时间安排表

部  门

归档时间

部  门

归档时间

商学院

3月6-10日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3月13-17日

政治学院

3月20-24日

教师教育学院

3月27-31日

体育学院

4月3-7日

文学院

4月10-14日

外国语学院

4月17-21日

艺术学院

4月24-28日

理学院

5月8-12日

信息与工程学院

5月15-19日

工学院

5月22-26日

生命科学学院

5月29-31日

医学院、护理学院

6月5-9日

求真学院

6月1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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